認識鯨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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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與海獸的戰爭早期生活資源匱乏,對住在海邊的居民來說,擱淺的鯨豚便有如天降珍寶,不但能加好幾天的菜,鯨骨還能做成各式各樣的工具。 漸漸的,靠海的人們開始到海上獵捕群游的鯨豚,十九世紀工業革命後,藍鯨、露脊鯨與抹香鯨等大型鯨魚,更因遭到人類船堅砲利的獵殺,在短短一百年內,便幾乎面臨絕種的命運。 臺灣的漁民也曾經獵捕過鯨豚,當時的情況是…… 商業化捕鯨—墾丁捕鯨場臺灣商業捕鯨始於大正2年(1913),由日本東洋捕鯨株式會社引進相關技術,以屏東大板埒(現墾丁南灣)為基地,興建推鯨魚上岸的輕便碼頭、大型割鯨工廠,還有燒油間、倉庫與冷凍庫以利加工。1913至1943期間,為臺灣捕鯨最盛的時期。種類以抹香鯨、長鬚鯨、大翅鯨為主,其中九成為大翅鯨。 民國42年(1953),在政府的支持之下,中日雙方達成合作捕鯨協議,另擇屏東香蕉灣為捕鯨加工基地繼續捕鯨,並有50噸的「護漁一號」參加捕鯨行列。除了新穎的漁航、通訊設備外,「護漁一號」還有一門50厘米口徑、射程40~50公尺之捕鯨砲,當年僅捕獲大翅鯨、抹香鯨及塞鯨共6隻,終因為捕獲量不足,終止捕鯨工作。
(圖)大板埒位置圖
(上圖)東洋捕鯨會社捕鯨船回航大板埒基地,船首有一具捕鯨砲, 船側則見捕獲的鯨魚尾。 (下圖)座頭鯨正被推送進輕便碼頭中。 (宜蘭縣史館 提供) 停放在大板埒基地的鯨魚。(國家圖書館 提供) 大板埒基地的輕便碼頭。(國家圖書館 提供) 大板埒基地的工人正拿著長柄刀處理鯨魚。(國家圖書館 提供) 人力圍捕海豚—澎湖沙港澎湖湖西鄉的沙港村,每年冬天會使用「驅趕漁法」捕捉鯨豚。先召集眾多小船,並同時發出敲打聲,將追逐沙丁魚的瓶鼻海豚和偽虎鯨趕到岸邊,其中幼小且健康的鯨隻會被選出送到海洋公園馴養,剩下的鯨隻則平均分給村民食用。 1991年,國際動物保護團體「信任地球組織」拍攝了沙港「驅趕漁法」的紀錄片,並於全美電視網播映,國際輿論譁然。臺灣政府遭此壓力,決定將鯨豚列入保育類動物,澎湖沙港村的「驅趕漁法」也正式走入歷史。 (圖)美國電視報導澎湖沙港村捕殺海豚經過,引起國際輿論撻伐,讓澎湖的「驅趕漁法」走入歷史。(中華鯨豚協會 提供) 以生命相搏-南方澳對南方澳的漁民來說,每次出海都可能與家人天人永隔。當漁民在大海上與巨大的鯨豚相遇時,有些漁民因經驗不足而逃之夭夭,有些漁民則憑藉老練的漁法,以生命與龐然巨獸相搏,先用單岔魚槍鏢鯨豚,等牠門傷痕累累、精疲力盡後,再拖回漁港。 鯨豚群往往只是乘著黑潮洄游經過南方澳,鮮少在此停歇,因此南方澳從未發展出如大板埒企業化的捕鯨規模,捕鯨豚也僅只是偶發事件。只有像偽虎鯨、瓶鼻海豚等會干擾漁民捕魚、甚至搶奪高經濟價值漁獲的鯨豚,才會引起漁民強烈的不滿,導致南方澳地區至今仍偶有查扣捕鯨豚的違法案件發生。 《臺灣日日新報。大正3年10月3日。第四版。》(宜蘭縣史館 提供) 民國62年南方澳漁民捕到的鯨魚。(賴榮興先生提供) 早期出現在南方澳漁市的海豚。 (賴榮興先生提供)
南方澳素人畫家劉生根先生作品,留下南方澳漁民捕捉海豚的畫面。(劉生根先生繪 賴榮興先生提供) |